典當須知
一、當期
典當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。典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,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,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。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。當期不足5日的,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。
二、典當費率包括綜合費率及同期銀行貸款利率。其中綜合費率包括各種服務及管理費用。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及典當期限折算后執行。
動產質押典當的月典當費率不超過當金的4%;房地產抵押典當的月典當費率不超過當金的2.7%;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的月典當費率不超過當金的2.4%。
三、典當證明
個人典當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(原件);法人典當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、法人代表授權書及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。
四 、絕當
典當或續當期屆滿后,當戶在五日內既不續當也不贖當的為絕當。絕當物品本典當行有權處置,原當票及續當票自動失效。
五、禁當物品
法律、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買賣的自然資源以及其他財物。
六、當票遺失
當戶如不慎遺失當票,應及時攜帶身份證原件至典當行辦理掛失手續。未辦理掛失手續或者掛失前被其他人贖當的,本典當行不負賠償責任。
本須知依據《典當管理辦法》制定。最終解釋權歸本典當行!